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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肇庆大桥(含扩建工程)专用航标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7-30 20:3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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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1〕24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肇庆大桥(含扩建工程)专用航标的批复


肇庆市公路局: 

  你单位关于设置肇庆大桥(含扩建工程)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交航道〔2016〕491号文要求,肇庆大桥扩建桥在旧桥上游侧跨越西江,与旧桥对孔布置,采用双孔单向通航。肇庆大桥新、旧桥并行紧靠建设,为确保桥区通航安全,桥区专用航标应整体考虑统一规划配布。同意你单位设置肇庆大桥(含扩建工程)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桥涵标:在旧桥上航孔下游侧、新桥下航孔上游侧桥跨迎船面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2.0m×2.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旧桥上航孔下游侧、新桥下航孔上游侧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二)侧面标:在桥梁上游200m、下游200m对应通航孔位置各设置一对桥区专用浮标,共4座,规格为HF1.8m浮鼓,左侧浮标为黑色浮鼓,灯质为单闪绿光、周期4秒;右侧浮标为红色浮鼓,灯质为单闪红光、周期4秒。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9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肇庆大桥(含扩建工程)专用航标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