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1〕29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广州市下横沥凤凰三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设置广州市下横沥凤凰三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航道函〔2007〕445号文要求,广州市凤凰大道凤凰三桥跨越下横沥水道,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凤凰三桥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桥涵标。在大桥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桥梁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2.0m×2.0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大桥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 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二)侧面标。在大桥通航孔两侧桥墩上、下游防撞墩靠近航道一侧的顶角处各设置侧面灯桩1座,共4座,用以标示防撞墩位置,灯桩高度1.5m,桩身为单根钢管立柱,每座灯桩设置航标灯1盏,右侧灯桩表面为红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红光、周期6秒;左侧灯桩表面为黑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绿光、周期6秒。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