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1〕41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番海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番海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航道〔2017〕624号、粤交航〔2019〕314号文要求,番海大桥在西步冲口(黄猄水闸)南侧一孔跨陈村水道,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番海大桥专用航标,具体如下:在大桥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桥梁正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2.0m×2.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定光;在大桥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右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盏,共8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