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2〕4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板芙镇智装园湿地公园附属配套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设备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板芙镇智装园湿地公园附属配套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设备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研究,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已建板芙镇智装园湿地公园附属配套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设备位于石岐水道右岸,距离下游芙蓉大桥约1千米,距离上游板芙大桥约1.2千米。工程所处河段河面宽约145米,水深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石岐水道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IV级。拟建工程由站房、取水管道(引水管)、采样浮筒等组成,最大取水量为0.6立方米/天。监测站房布置于岸上,利用水中浮筒取水,浮筒伸出岸边约35米,取水管道铺设于河床下连接站房与浮筒。浮筒布置在1米水深处,活动范围与主航道最小间距约49米。根据《板芙镇智装园湿地公园附属配套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设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取水设施的设置和作业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桥梁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航道通航及工程自身和相邻建筑物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积极配合中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向中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并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板芙镇智装园湿地公园附属配套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设备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