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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工程项目-过江隧道(调整方案)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3-18 19:2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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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8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工程项目-过江隧道(调整方案)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工程项目-过江隧道方案的请示》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航道通航条件,同意对过江隧道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为:

  (一)拟建过江隧道选址由城际快速轨道石岐河特大桥下游约1110米调整为城际快速轨道石岐河特大桥下游约800米。

  (二)过江隧道穿越航道处的最高隧道顶高程要求由不高于-6.1米调整为不高于-6.5米。

  (三)过江隧道埋设方案由里程桩号SK1+120-SK1+240为隧道穿越规划航道范围段,水平长度120米,隧道顶最高点高程-6.75米调整为里程桩号K1+340-K1+490为过河段,隧道顶高程-6.5米~-8.5米。隧道最小覆盖厚度由2.9米调整为3.3米。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粤交航函〔2018〕3080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粤交航政函〔2022〕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