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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顺德区石龙围北滘镇三桂新开涌电排站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5-17 10:5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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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16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顺德区石龙围北滘镇三桂新开涌电排站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顺德区石龙围北滘镇三桂新开涌电排站扩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研究,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顺德区石龙围北滘镇三桂新开涌电排站扩建工程于石壁河二桥下游约150米处右岸原址拆除重建,工程位于新开涌,所临河道为石壁河。工程所处河段为闸内河段,水流条件良好,河床、河势稳定,选址基本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河段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Ⅵ级。《顺德区石龙围北滘镇三桂新开涌电排站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的代表船型合理,详见表1。

表1 工程所处航道代表船型

航道名称

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

代表船型

代表船型尺度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

石壁河

Ⅵ级

50吨级货船

32.5×5.5×0.7

100吨级货船

45.0×5.5×1.0

小渔船

6.0×1.5×0.3


  电排站水工布置由引渠、前池、泵房(闸室)段、出水池、出水口组成。新闸站结构沿纵轴线左右对称布置,中间布置水闸闸孔,两侧布置电排站结构,闸室横轴线方向长15.16米,纵轴线方向长14.0米。水闸为单孔,闸孔净宽5.0米,设计过闸流量为11.5立方米/秒,无通航功能。电排站设计流量为6立方米/秒,两侧进水流道均宽3.8米。出水口外江海漫为抛石结构,海漫伸出岸线约30米,海漫顶高程为-1.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电排站主体结构边线与规划主航道最小距离约50米,海漫外边沿线与规划主航道最小距离约22米。根据《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布置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工程所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二)工程平面布置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桥梁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程自身和相邻建筑物安全。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残留物,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并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