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2〕23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
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工程位于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的西南端,工程包括新建北、西、南三段防波堤、新增锚泊水域面积104.4万平面米、新建大型渔船码头240米、旧码头扩建293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新建防波堤东距现有防波堤约1千米;新建大型渔船码头东距现有北防波堤中心线约279米;旧码头扩建位于现有码头24#-30#泊位。工程附近海域相对开阔,海床稳定,选址符合《海轮航道通航标准》(JTS180-3-2018)等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附近阳江港航道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10万吨级。
工程新建三段防波堤为北、西、南三段,均采用岛式布置,总长度1330米。其中,北防波堤为直线布置,采用斜坡式结构,长度240米,方向约为26°-206°,距离阳江港航道最近约750米;西防波堤为折线布置,采用斜坡式结构,长度940米,与北防波堤形成双环抱,距离阳江港航道最近约766米;南防波堤为直线布置,采用直立式沉箱结构,长度150米,距离海岸线约100米,距离阳江港航道最近约791米;新建西、北防波堤间为进港支航道,口门有效宽度180米,连接阳江港航道。
新建大型渔船码头通过引桥和后方陆域衔接,引桥和码头均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引桥长度233.2米,宽8米,码头长240米,宽25米,双侧靠泊,其中东侧满足4个600Hp以上渔船同时靠泊要求,泊位长225米,前沿停泊水域宽17米,回旋水域呈圆形布置在其停泊水域前方,直径为100米;西侧满足1个4900Hp远洋渔船和1个4400Hp冷藏船同时靠泊要求,泊位长240米,前沿停泊水域宽33米,回旋水域呈圆形布置在其停泊水域前方,直径为240米。码头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均远离阳江港航道。
旧码头扩建拟在原码头前沿新建,码头前沿线较原前沿线向海侧伸出21.7米,采用高桩梁板结构,码头长293米,共布置7个供冰泊位,其中#30泊位兼加油功能,停泊水域宽38米,回旋水域布置在其停泊水域前方,短轴为100米,长轴为293米,码头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均远离阳江港航道。
根据《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及数学模型研究成果,工程建设对航道水流条件和冲淤变化影响不大,在采取合理调度及做好相应的助航标志设置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前提下,拟建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与相邻码头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船舶进出和作业管理,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加强瞭望和警戒;落实有关安全及应急保障措施,妥善处理船舶进出与其他船舶通航关系;进出船舶应适应航道通航条件,采取合理措施安全通过相关水域,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阳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阳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港口管理等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