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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增城区初溪水利枢纽船闸专用航标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6-29 18:4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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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2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增城区初溪水利枢纽船闸专用航标的批复

广州市增城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你单位关于设置增城区初溪水利枢纽船闸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设置增城区初溪水利枢纽船闸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侧面浮标:在船闸引航道上游约300米、下游约250米右侧的航道边界上各设置1座侧面浮标,共2座侧面浮标。侧面浮标为HF1500型浮标,闪光周期为4s(0.5+3.5);左侧浮标标体为黑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右侧浮标标体为红色,灯质为单闪红光。

  (二)侧面灯桩:在船闸上、下游两侧导航墙端部各设置1座侧面灯桩,共4座侧面灯桩。侧面灯桩为H3m钢管灯桩;左侧灯桩采用锥形白色标牌,标身颜色为黑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绿光;右侧灯桩采用罐形红色标牌,标身颜色为红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红光。

  (三)其他标志:在上、下行船舶不能相互通视的上、下游左岸上各设置1座鸣笛标,共2座鸣笛标;在船闸闸室有效长度的两端各设置1座界限标,共4座界限标;在靠近节制闸上、下游右岸上各设置1座节制闸标,共2座节制闸标;在上、下闸首进、出闸室处(人字门附近)设置进出闸信号灯,共4组进出闸信号灯。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