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运字〔2022〕4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佳酉7号” 轮继续从事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的批复
深圳市佳酉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书》悉。“佳酉7号”轮为经交通运输部批准航行港澳航线(交水批(2014)159号),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的“佳酉7号”油船(总吨位1817、净吨位1017、载货量2666吨,主机功率735KW)继续从事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但航行区域不能超过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成品油运输,有效期至2027年7月6日止。船舶营运有效期内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范围运输经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