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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潮汕大桥工程(调整方案)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7-15 16:1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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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267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潮汕大桥工程(调整方案)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调整潮汕大桥工程跨梅溪河桥梁方案的请示》(汕龙建函〔2022〕82号)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综合考虑潮汕大桥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航道通航条件,同意对该桥原批复的通航净空尺度进行调整,主要为:

  (一)桥梁通航孔跨径为205米,保持不变。

  (二)通航孔右墩宽度由3.0米调整为2.4米,右承台宽度由12.0米调整为8.2米,右承台面标高由0.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调整为3.2米。桥梁通航孔净宽由186.75米调整为190.65米,通航孔垂直水流方向投影的净宽由143米调整为147米。

  (三)桥梁通航孔梁底标高由15.0米调整为14.6米,通航净高由8.91米调整为8.51米。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潮汕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8〕2665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潮汕大桥方案调整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粤交航政函〔2020〕44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