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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雅韶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工程调整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8-02 08:2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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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30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雅韶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工程调整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提升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雅韶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工程阳江港特大桥通航能力的请示》(阳交呈〔2021〕153号)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航道通航条件,同意对桥梁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为:

  (一)阳江港特大桥

  桥型调整为独塔斜拉桥,通航孔跨径由2×165米调整为2×255米。通航孔中墩承台尺寸调整为50.8米×24米(长×宽,下同),其承台顶标高为7.0米。通航孔左、右边墩桥墩宽4.5米,承台宽20.1米,其承台顶标高均为6.0米。

  桥梁通航净宽调整为191.9米,通航净高调整为37.0米,其余设计参数均不变。

  (二)九姜河大桥

  桥梁整体往下游西南方向偏移50米,于蒲壳山水闸下游约350米处跨越九姜河,桥梁跨径、通航净宽、通航净高等其余设计参数均不变。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雅韶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9〕26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