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2〕37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揭阳南至揭阳段、
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东粤东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揭阳南至揭阳段、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主要包括五段,分别为汕头至潮汕机场段、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潮州东至汕头段、揭阳南至揭阳段。本工程涉及如下两段:
揭阳南至揭阳段线路以隧道形式穿越榕江北河2;潮州东至汕头段线路自北向南依次以隧道形式穿越韩江1,以桥梁形式跨越东里河2(南溪河)、莲阳河1、外砂河2和新津河1。
以上工程所处河段岸线、河势均基本稳定,水流条件良好。拟建隧道工程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海轮航道通航标准》(JTS180-3-2018)(以下简称《通航标准》)等要求。拟建桥梁工程存在位于弯道、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较大等情况,综合考虑选址及临近桥闸预留船闸等相关因素,在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运营、保护与相邻涉水设施相互影响,桥梁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等措施的前提下,拟建桥梁工程选址满足《通航标准》等要求。工程选址情况详见表1。
表1 工程选址情况
序号 | 线路 | 隧道/桥梁名称 | 穿越/跨越航道名称 | 河宽 | 工程选址 |
1 | 汕头至潮汕机场段 | 榕江北河隧道 | 榕江北河2 | 约200米 | 拟建隧道于梅东大桥下游约11米处穿越榕江北河2。 |
2 | 潮州东至汕头段 | 韩江隧道 | 韩江1 | 左汊约500米,右汊约330米 | 拟建隧道于潮州水利枢纽上游约1.5千米处仙洲岛(凤凰洲)处穿越韩江1左、右汊,左、右汊隧道分别与下游潮州大桥左、右汊桥距离约310米、680米。 |
3 | 南溪河特大桥 | 东里河2 | 约130米 | 拟建桥梁于南溪桥闸下游约3.4千米处跨越东里河2,工程所处河段弯曲,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36°,桥梁采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等措施。 | |
4 | 莲阳河大桥 | 莲阳河1 | 约600米 | 拟建桥梁于莲阳大桥下游约21米处跨越莲阳河1,工程所处河段微弯,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2°,考虑未来航道发展,莲阳桥闸预留船闸,桥梁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 | |
5 | 外砂河大桥 | 外砂河2 | 约500米 | 拟建桥梁于外砂大桥下游约20米处跨越外砂河2,工程所处河段顺直,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2°,考虑未来航道发展,外砂桥闸预留船闸,桥梁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 | |
6 | 新津河大桥 | 新津河1 | 约300米 | 拟建桥梁于下埔桥闸下游约300米处跨越新津河1,工程所处河段微弯,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30°,考虑未来航道发展,下埔桥闸预留船闸,桥梁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 |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基本同意《新建粤东城际铁路揭阳南至揭阳段项目穿越榕江北河隧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新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穿越韩江隧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新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跨南溪河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新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跨莲阳河、外砂河、新津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采用工程所处河段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和代表船型等,详见表2。
表2 工程所处航道代表船型
编号 | 航道名称 | 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 | 代表船型 | 代表船型尺度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 |
1 | 榕江北河2 | Ⅲ | 1000吨级油船 | 70.0×13.0×4.3 |
1000吨级杂货船 | 85.0×12.3×4.3 | |||
1000吨级集装箱船 | 90.0×15.4×4.8 | |||
2 | 韩江1 东里河2 | Ⅲ | 1000吨级货船 | 85.0×10.8×2.0 67.5×10.8×2.0-2.2 |
1000吨级集装箱船 | 62.5×9.6×2.0-2.2 | |||
3 | 外砂河2 | Ⅲ | 1000吨级货船 | 85.0×10.8×2.0 |
4 | 莲阳河1 新津河1 | Ⅵ | 100吨级货船 | 45.0×7.0×1.0 |
(二)设计通航水位
同意《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工程穿越(跨越)航道范围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详见表3。
表3 工程所处航道设计通航水位
序号 | 航道名称 |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米) | 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米) |
1 | 榕江北河2 | / | -0.55 |
2 | 韩江1 | / | 9.15 |
3 | 东里河2 | 5.87 | 1.67 |
4 | 外砂河2 | 3.32 | 1.97 |
5 | 莲阳河1 | 3.52 | -0.85 |
6 | 新津河1 | 3.47 | -0.85 |
(三)通航尺度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隧道穿越航道范围的最高隧道顶高程要求,即穿越榕江北河2及韩江1左汊、右汊隧道顶部高程应分别不高于-14.92米、-10.71米、-4.69米。
揭阳南至揭阳段穿越榕江北河2隧道设计采用单洞双线盾构隧道,洞径为12.2米,隧道埋置于河床内,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范围内,穿越榕江北河2隧道实际隧道顶高程均不高于-24.03米,最小埋深约17米。隧道埋设要求和方案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潮州东至汕头段穿越韩江1隧道设计采用单洞双线盾构隧道,洞径为12.2米,隧道埋置于河床内,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范围内,穿越韩江1左、右汊隧道实际隧道顶高程均分别不高于-16.11米、-14.89米,最小埋深分别约15.7米、20.6米。隧道埋设要求和方案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拟建桥梁最小通航净空尺度要求,设计提出的实际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净宽为垂直水流方向投影的净宽)均大于最小通航净空尺度,满足通航要求,详见表4。
表4 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要求
序号 | 线路 | 桥梁名称 | 通航孔布置 | 通航孔跨径(米) | 设计通航净空尺度(米) | |
净高 | 净宽 | |||||
1 | 潮州东至汕头段 | 南溪河特大桥 | 单孔双向 | 280 | 10.0 | 123 |
2 | 莲阳河大桥 | 单孔双向 | 120 | 9.0 | 70 | |
3 | 外砂河大桥 | 单孔双向 | 128 | 11.0 | 115 | |
4 | 新津河大桥 | 单孔双向 | 152 | 9.0 | 102 |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水中桥墩应按不低于代表船型撞击力的大值考虑防撞标准:莲阳河大桥、新津河大桥通航孔水中桥墩应按300吨级船舶撞击力标准进行设计,外砂河大桥通航孔水中桥墩应按不小于1000吨级船舶撞击力标准进行设计。
(二)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桥梁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程自身和相邻建筑物(设施)的安全。
(四)对拟建隧道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水下地形监测,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隧道顶部留有足够覆土厚度。
(五)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要求拆除施工钢栈桥、施工平台等,并清除其他施工残留物。
(六)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当地航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工程附近航道整治、航道日常养护作业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