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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9-09 09:0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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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人函〔2007〕5号

粤交铁〔2022〕40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

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省铁投集团关于报送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站房工程修改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粤铁投集〔2022〕235号)收悉。根据《广东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0〕152号),经研究,现就新建梅龙铁路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站房位置及建设规模

  (一)梅龙铁路兴宁南站、五华站分别位于梅州兴宁市坭陂镇、五华县华城镇。

  (二)按照梅龙铁路初设批复(粤交铁〔2020〕152号):兴宁南站、五华站客站综合楼暂按5000平方米计列投资。后续由地方政府与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深化研究,充分考虑站房规模的经济合理适应性,并按程序办理。站房建设超出批复规模部分的投资由地方政府承担。梅州市政府根据兴宁和五华两县(市)人口规模、城市发展等情况,研究提出两站站房规模均由5000平方米扩大至10000平方米。为支持梅州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兴宁南站、五华站站房规模均按10000平方米控制。

  (三)铁路停车设施用地规模与初步设计批复保持一致,兴宁南站、五华站铁路停车设施用地规模均按5000平方米控制。

  (四)本次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主要包括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的站房、雨棚、地道装修、站台铺面、铁路客站停车设施,以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

  二、站房总体设计原则

  (一)按照“畅通融合、便捷换乘”的设计原则,做好铁路客站与城市规划及其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的融合设计。优化站房及其周边道路的平面布局、站房平台与车站广场的标高等设计,做好设计高程与坐标系转换,高度重视各站场地综合管线、防洪防涝等设计。

  (二)车站通信、信息、电力、暖通设备机房与站房集中修建,其他房屋及相关设施应结合站房建设和综合开发需求,按照集中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并预留必要的发展条件。

  (三)兴宁南站站房布置形式采用线侧下式布局,旅客进出站流线基本站台和中间站台采用旅客地道下进下出方式。五华站采用线侧平式布局,旅客进出站流线基本站台采用平进平出,中间站台采用旅客地道下进下出方式。

  (四)各站站房平台宽度按照《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设计,并结合各车站广场规划、停车场布置等综合确定。两站正面面向城市广场站房平台宽度按15米,两侧按12米宽控制。

  三、站房建筑设计

  (一)原则同意两站站房主体一层平面设计。中部设进站集散厅、候车室,两侧设客运值班、公安值班、商务候车室、VIP候车室、综合服务中心(售票厅)、出站厅、母婴室、商业服务等用房,并利用层高设置夹层,作为车站旅客服务、生产办公、间休、信息设备等用房。下阶段结合旅客进出站流线特点,进一步优化车站平面设计。

  1.按照畅通工程和车站环境有关规定要求,优化各车站进站实名制验证、安检和出站检票平面布局,完善站房内四区一室的平面布局和流线设计,营造温馨舒适的候车环境;规范各站候车室内服务台设置;各站设旅客综合服务中心(售票厅),按客运部门要求设置旅客车票打印设施。

  2.合理调整各类管井位置和面积,将公共区面积尽量服务旅客使用。空调机房不应毗邻商务VIP候车室和贵宾候车室布置。按照节能要求,优化各站站房门斗进出口设计。

  3.各站客运值班室、检票员室、公安值班室、安检值班室临近候车室设置,其他生产办公、间休用房尽可能设于站房两侧夹层,有人值守、间休用房应具备自然通风采光条件。

  4.规范各站站内商业开发、商业广告的设置方案,设计要为站内商业开发和广告预留必要的水电、通风、空调、信息等接口条件。

  (二)原则同意站房建筑立面设计。结合二车站建筑的功能、安全和经济、节能的要求对建筑造型进行相应的调整。展现兴宁南站“斑斓花灯、客家兴宁”,五华站“承韵秦汉、匠心五华”的新现代主义建筑创意。

  经审查,设计采用明框玻璃幕墙和铝板幕墙相结合外墙面,站房两侧和站台侧建筑外立面采用明框玻璃幕墙和石材幕墙相结合外墙。过多玻璃幕墙面与周围自然景观欠协调,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及气候特点,简化站房两侧和站台侧建筑外立面造型,增加站台侧实体外墙,减少玻璃幕墙面积。

  (三)原则同意站房建筑剖面设计。综合站房室内空间效果与使用功能需求,合理控制候车区、售票厅、出站厅等空间的净高尺度,其夹层要合理利用。基于日照和通风需求,两站站房主体高度按22.0米控制。下阶段,结合站房结构及设备专业要求,合理确定站房设备机房的净高。核减站房外挑长度,按不大于10米控制。

  (四)原则同意站房围护结构及内装修设计。

  1.围护结构设计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标准》的要求。

  经审查,两站站房中部采用压型铝镁锰板金属屋面,两侧采用钢筋混凝土屋面。下阶段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加强防风揭措施,预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条件。

  2.各站站房屋面防水等级均按I级,站房屋面设计总排水能力不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并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计算校核。站房、雨棚屋面设置连续贯通、安全可靠并便于检查、维修作业的检修通道。坡屋面应考虑检查、维修人员在屋面作业时,悬挂安全带的条件及必要设施。

  3.各站站房外墙实体墙部分采用轻骨料混凝土砌体、外保温措施,内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公共区出入口处门采用透明钢化玻璃平开门,其他部位采用木门、铝合金窗。

  4.原则同意内装修设计原则。站房候车室、售票厅、出站厅等室内主要公共空间装修风格应简约,整体色彩以暖色调、中间色系为主,避免出现较大反差。站房室内主要公共空间装修设计应与建筑外部造型设计相呼应,保证室内外空间效果连贯性。在墙面、吊顶和门窗等部位可适度点缀反映地域特点的文化元素。

  站房室内主要公共空间地面、墙面、吊顶,应综合考虑运营安全和维护便利性,吊顶下部不应悬挂其他装饰物。

  为保证站房整体空间效果,补充两站候车空间吊顶布置形式,并统筹、完善各站室内主要公共空间的广告、浮雕、标识、灯具等设计。

  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优化站房栏板、吊顶、檐口、玻璃幕墙等附属结构构件的强度、变形检算,以及室内外吊顶、屋面检修及防坠落设施等细部节点设计,玻璃隔断与幕墙应设防撞击提示标志。

  (五)原则同意站场雨棚、地道、站台等客运设施设计。

  1.车站站台雨棚采用站台立柱、两侧悬挑的建筑形式,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结合站台进出站楼梯口布置,进一步优化结构布置方案和各专业管线综合布置,做到美观、整洁。

  2.两站各设1座12米宽旅客进出站地道。完善地道墙面、地面方案,控制工程投资,原则上不做吊顶,墙面设计应统筹考虑商业广告的布置。

  3.站房平台、站台采用防滑花岗岩铺面;站台安全线、帽石及盲道按相关规定设计。

  (六)无障碍设施

  按照无障碍设施的要求,完善各站无障碍流线设计,做好与市政交通无障碍设施的接口设计,细化站房平台、站房公共区、客运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的细节设计。无障碍电梯应兼顾携带大件行李旅客需求,选用大轿厢尺寸。

  (七)静态标识

  按现行铁路导向标志标识相关要求,提升标志标识系统的清晰度和旅客体验感。结合板面、箱体尺寸和所处区域的环境需求,优化各静态标志的位置、光源、悬挂方式及其面板材料厚度与骨架材料材质、规格等设计。

  四、结构

  (一)站房

  站房金属屋面设计基本风、雪压荷载重现期均按100年取值,站房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相关调度、运转、通信、信息设备房屋的抗震设防类别按重点设防类,符合站房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其他部分按标准设防类开展下阶段设计。

  原则同意兴宁南、五华站站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体系,两侧屋盖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二)雨棚

  站台雨棚结构按安全等级一级、100年一遇基本风、雪压值,抗震设防类别按标准设防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规定。

  兴宁南、五华站站台雨棚结构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

  (三)结合现场地形、地貌与地质资料,优化站房、雨棚及其周边场坪的地基处理、排水、防水设施,加强站房抗震、防风、防裂及控制变形等措施。

  下阶段,结合工程所在地区抗风设计的有关规定和其他工程成熟经验,完成金属屋面系统施工图及制作安装详图设计,做好站房外围护结构、室外吊顶和雨棚檐口等薄弱部位防风设计,确保金属屋面系统结构安全,并达到相应的耐久性。

  五、室内给排水、通风、空调

  (一)站房冷源采用一体式风冷冷水机组,优化机组布局及气流组织,屋顶设备及管材应设置保温防腐、防风防雨及运维等措施。

  (二)候车室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通信、信息设备机房配置机房专用空调,变配电房屋设置温控通风及分体空调辅助降温,商业夹层及公网机房预留空调实施条件,其他区域按功能分区分别设置通风空调设施。优化卫生间气流组织,提升环境品质,空气质量上应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中一类厕所的要求。

  (三)站房室内给水由站区管网直供,饮用水采用带净化装置的电开水器制备,室外电、扶梯基坑设置排水设施。

  (四)校核候车室空调负荷,完善中部补强措施,优化空调机房布局,简化工艺设备机房通风设计。优化各站灭火设施设计,合理控制泵房、水池及空调机房面积。

  (五)站房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应达到国家I级能效标准。计量器具按用能设备使用单位、功能及通则配置,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和公有通信协议,能源计量器具应符合《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的规定,水计量器具应符合《电子远传水表》的规定。

  (六)完善站房通风、空调、给排水系统的减震降噪及运营维护措施,健全设备系统安全、节能运营策略及操作流程,做好室内外各种管线及构筑物的综合设计。

  六、信息与车站智能化

  (一)信息

  1.客票系统。兴宁南站、五华站按全面电子客票方案新建客票系统,按初期客流量,综合考虑客运管理及旅客进、出站需要,合理确定人工及自动售票、人工辅助及自动检票、实名制核验等设备数量。车站铁路实名制核验和进站检票按验检合一方案设计。

  2.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兴宁南站、五华站设综合显示子系统,在旅客进站、购票、候车、检票、乘车及出站等区域设置引导显示设备,显示屏尺寸应与建筑结构相协调;设广播子系统,完成客运业务广播、消防广播等功能;设视频监控子系统,在旅客进站、购票、候车、检票、乘车及出站等区域,以及重要机房、进款室、票据室等重要场所安装网络摄像机;设双源双视角安检仪、安检门等旅客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站台、综合服务厅、候车室等处设置子钟。

  3.兴宁南站、五华站设办公管理、公安管理、综合布线、入侵报警、门禁、电源与环境监控等系统,配置公安临时制证设备。

  4.适应性改造运输调度管理系统。

  (二)车站智能化

  1.兴宁南站、五华站设置客站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 (以下简称管控平台),系统提供智能管控、集成数据展示等服务,并接入国铁集团既有管控平台。

  2.管控平台应提供旅客服务、客运管理、客站设备管理、应急管理等应用功能。车站配置客运管理与指挥应用的移动终端设备,利用公网资源接入管控平台。

  3.各车站设置BAS(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接入管控平台,对站房内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梯、照明等主要用能设备进行集中监控。

  七、电力与照明

  (一)电力

  1.兴宁南站从车站铁路10千伏配电所接引2路10千伏电源,新建1座10/0.4千伏变电所,设置2×160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

  2.五华站从电网接引2路10千伏电源,新建1座10/0.4千伏变电所,设置2×160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

  3.各站停车场新建1座站房10/0.4千伏箱式变电所,各设置1×80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

  4.进一步核实各类电力负荷,并根据相关专业供电需要,校核变压器安装容量。

  5.变电所及其电源线路、供电线路设计,应满足配套设施用电需要并适当考虑今后发展的条件。

  6.新建10/0.4千伏变电所按站房室内布置,无人值班设计。并与相关专业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确保电力设施通风良好,运营维护管理方便。

  7.新建10/0.4千伏变电所纳入电力远动系统,其中低压部分按其需要纳入远动。

  8.车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规定设置。

  (二)照明

  1.功能照明一般采用直接照明方式,根据建筑总体方案需要或结构条件,局部可采用间接照明方式。

  2.灯具一般采用LED光源,室内公共区域一般采用中性色温,原则不采用特殊配光或特殊结构的灯具。

  3.选用灯具尺寸、颜色,应与装修结构协调匹配。在相同条件下灯具选型尽量统一,可参照《关于铁路站房LED照明设计研讨会会议纪要》(鉴电函〔2018〕151号),结合实际开展设计。

  4.灯具应安装在承力结构上,做到牢固稳定,有防坠落措施,且便于维护和检修。

  5.充分利用广告灯箱、信息指示牌等背景光源对照度的贡献,结合功率密度校验照度值,对候车厅等复杂区域可根据使用功能需要照度采用差异化设计,合理优化灯具布置。

  6.主要空间照明灯具应先进行试装,根据试装效果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

  7.灯具应根据使用特点和需要合理分组,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尽可能细分供电支线及控制区域、控制单元,做到使用方便、控制灵活。应充分听取车站有关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

  8.室外景观照明利用室内照明内透光,相关室内照明及其控制设计应适应室外景观照明的需要。

  八、施工组织与概算

  (一)本工程施工工期按满足全线总工期要求进行安排,确保与梅龙高铁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开通。

  (二)根据《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和配套定额,《国家铁路局关于下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国家铁路局关于调增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计价标准、审查时点材料价格对本项工程设计概算审查。

  经审查,核定新建梅龙铁路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补充初步设计概算为63342.41万元。与本次补充初步设计批复范围相对应的原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为45368.61万元,新增概算费用为17973.80万元。根据工程界面、出资责任等情况,结合本次补充初步设计情况,地方政府合计承担投资18272.38万元,其中地方分别承担兴宁南站站房规模调整增加投资8917.22万元,五华站站房规模及地下出站通道调整等增加投资9355.16万元。

  本次批复概算未含第十一章其他费用(安全生产费用除外),根据概算编制相关办法文件,兴宁南站增加其他费用暂计527.12万元,五华站增加其他费用暂计548.7万元,具体金额由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另行办理。

  五华站新增两组自动扶梯及相关工程应与站房等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该部分工程费用暂定962.1万元并由五华县人民政府承担,不纳入梅龙高铁项目概算。

  九、其他

  (一)属于站前工程的路基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未纳入本次补充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另行处置。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深化站房装修细部设计,文化元素装饰应与站房室内外装修风格协调统一,保证站房整体空间效果实现;加强站房、雨棚等的主体结构和围护体系、内装修、电扶梯、动静态标识等附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和节点构造安全措施,确保站房和客运设施结构安全和耐久性;高度重视四电用房防火、防水、防渗等措施,确保设备运营安全。按照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针对地区环境特点,提出保障客站使用阶段建筑安全的使用措施,明确客站建筑使用年限内维护要求,完善铁路客站用户手册,确保车站运营安全。

  (三)消防施工图应按现行相关规定报送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按审核意见完善设计文件。

  (四)建设单位应尽快根据各站停车设施用地布置,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停车场与外部交通的接驳,以及与站房进出站流线的便捷连通;加强站区综合开发,做好站房工程与综合开发方案的衔接。

  (五)建设单位应与铁路运营单位沟通,进一步落实铁路运营管理的需求,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初步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5日


附件

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兴宁南站和五华站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补充初步设计概算审查表

单位:万元

章别编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送审费用

调整

审查费用

1

2

3=2-1

4=7-1

5=8-2

6=9-3

7

8

9=8-7

原批复

补充

概算

增减

原批复

补充

概算

增减

原批复

补充

概算

增减

一、兴宁南站

32284.10

41541.12

9257.02

-4296.48

-5032.91

-736.43

27987.62

36508.21

8520.59

1.1 站前工程

20531.52

22174.70

1643.19

-4057.47

-3996.81

60.66

16474.05

18177.90

1703.85

拆迁及征地费用

15689.57

17333.37

1643.80

0.00

-21.09

-21.09

15689.57

17312.28

1622.71

路基工程

2956.00

3045.07

89.08

-2956.00

-3045.07

-89.08

0.00

0.00

0.00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832.40

666.00

-166.40

-832.40

-666.00

166.40

0.00

0.00

0.00

十一

其他费用

75.86

74.32

-1.54

-75.86

-74.32

1.54

0.00

0.00

0.00

十二

基本

预备费

977.69

1055.94

78.25

-193.21

-190.32

2.89

784.48

865.61

81.14

1.2 站房工程

11752.58

19366.42

7613.84

-239.01

-1036.10

-797.09

11513.57

18330.32

6816.75

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

1266.23

1227.45

-38.78

0.00

0.00

0.00

1266.23

1227.45

-38.78

电力及电力牵引

供电

139.96

449.88

309.92

0.00

0.00

0.00

139.96

449.88

309.92

房屋

4897.88

11901.42

7003.54

0.00

-214.96

-214.96

4897.88

11686.47

6788.59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4482.85

4163.31

-319.54

0.00

-77.10

-77.10

4482.85

4086.22

-396.63

十一

其他费用

406.01

702.15

296.13

-227.63

-694.71

-467.08

178.38

7.44

-170.95


4.施工

监理费

70.70

120.00

49.30

-70.70

-120.00

-49.30

0.00

0.00

0.00


5.勘察

设计费

103.00

486.00

383.00

-103.00

-486.00

-383.00

0.00

0.00

0.00


9.安全

生产费

178.38

7.44

-170.95

0.00

0.00

0.00

178.38

7.44

-170.95


7.其他咨询服务费

53.93

88.71

34.78

-53.93

-88.71

-34.78

0.00

0.00

0.00

十二

基本

预备费

559.65

922.21

362.56

-11.38

-49.34

-37.96

548.27

872.87

324.61

二、五华站

19977.55

30733.09

10755.54

-2596.56

-3898.88

-1302.32

17380.99

26834.20

9453.21

2.1 站前工程

9204.58

10324.04

1119.46

-2377.06

-1924.32

452.74

6827.52

8399.72

1572.20

拆迁及征地费用

6502.40

8021.41

1519.01

0.00

-21.68

-21.68

6502.40

7999.73

1497.33

路基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2218.80

1774.86

-443.94

-2218.80

-1774.86

443.94

0.00

0.00

0.00

十一

其他费用

45.07

36.15

-8.91

-45.07

-36.15

8.91

0.00

0.00

0.00

十二

基本

预备费

438.31

491.62

53.31

-113.19

-91.63

21.56

325.12

399.99

74.87

2.2 站房工程

10772.97

19446.95

8673.97

-219.50

-1012.46

-792.96

10553.47

18434.49

7881.02

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

1005.22

1081.60

76.38

0.00

0.00

0.00

1005.22

1081.60

76.38

电力及电力牵引

供电

139.96

540.07

400.12

0.00

0.00

0.00

139.96

540.07

400.12

房屋

4899.33

12184.31

7284.99

0.00

-195.53

-195.53

4899.33

11988.78

7089.45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3840.88

4009.56

168.69

0.00

-70.64

-70.64

3840.88

3938.93

98.05

十一

其他费用

374.60

705.35

330.76

-209.05

-698.08

-489.03

165.55

7.28

-158.27


4.施工

监理费

65.62

120.00

54.38

-65.62

-120.00

-54.38

0.00

0.00

0.00


5.勘察

设计费

94.00

489.00

395.00

-94.00

-489.00

-395.00

0.00

0.00

0.00


9.安全

生产费

165.55

7.28

-158.27

0.00

0.00

0.00

165.55

7.28

-158.27


7.其他咨询服务费

49.43

89.08

39.65

-49.43

-89.08

-39.65

0.00

0.00

0.00

十二

基本

预备费

513.00

926.05

413.05

-10.45

-48.21

-37.76

502.55

877.83

375.29

2.3五华市政

楼扶梯工程

0.00

962.10

962.10

0.00

-962.10

-962.10

0.00

0.00

0.00

房屋

0.00

887.85

887.85

0.00

-887.85

-887.85

0.00

0.00

0.00

十一

其他费用

0.00

28.44

28.44

0.00

-28.44

-28.44

0.00

0.00

0.00


5.勘察

设计费

0.00

24.00

24.00

0.00

-24.00

-24.00

0.00

0.00

0.00


7.其他咨询服务费

0.00

4.44

4.44

0.00

-4.44

-4.44

0.00

0.00

0.00

十二

基本

预备费

0.00

45.81

45.81

0.00

-45.81

-45.81

0.00

0.00

0.00

合计

52261.65

72274.21

20012.56

-6893.04

-8931.79

-2038.75

45368.61

63342.41

1797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