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2〕42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的意见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航道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并配发相应的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涉及沿海航道区域通航保障措施,按照粤交航道字〔2022〕54号文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实施技术核查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航道管理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