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策文件 > 许可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深圳时代快线客运有限公司“镁珠湖”轮继续从事港澳航线水路旅客运输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10-14 09:1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

粤交水运字〔2022〕9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深圳时代快线客运有限公司

“镁珠湖”轮继续从事港澳航线水路旅客运输的批复

深圳时代快线客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镁珠湖”轮高速客船港澳航线批复和营运证续期的申请》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所属的“镁珠湖”高速客船(总吨位499,净吨位160,270客位,主机功率2×1440KW)从事珠江三角洲各对外开放客运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旅客运输,航行区域不能超过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2日止。

  二、船舶航行有效期内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三、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