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策文件 > 许可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独立桥)新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2-10-14 16:4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

粤交航政函〔2022〕46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独立桥)新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新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新建工程位于湛江市徐闻县和安镇,桥梁起点接冬松岛码头(又名冬松码头)、终点距和安码头约1.3千米,西北侧距冬松渔港约200米。工程所处海域海面宽约170米-580米,海床基本稳定。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独立桥)新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渔船(12米×4.8米×1.6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作为代表船型,选用的代表船型合理。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建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4.2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1.40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桥梁采用双孔单向通航方案,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2×30米,通航净宽25.2米,通航净高5.6米。上述尺度满足通航需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受工程建设影响,根据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的请示及我厅的相关批复,将对和南航道规划起止点位置进行调整。据此,应按计划停运和安码头及冬松岛码头,并采取措施确保桥区及附近海域船舶通航安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应落实该两处码头的停运事宜。辖区航道部门应配合做好所涉航道调整事宜。

  (二)《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工程建成后,桥区主要通行附近渔港的渔船,桥梁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渔港管理单位的协调。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