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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雨田8号”液化气体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11-03 17:5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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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水运字〔2022〕9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雨田8号”液化气体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珠海市旺通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雨田8号”港澳营运批文续期申请》悉。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的“雨田8号” 液化气体船(总吨位1355吨、净吨位759吨、载货量840吨,主机功率1625KW)继续从事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液化气运输(但航行区域不能超过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