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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丰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水务工程及污水管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2-12-05 09: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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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57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丰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水务工程及污水管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关于广丰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水务工程及污水管道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一)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

  小虎二桥位于小虎大桥上游约2.45千米处跨越小虎西水道2,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拟对小虎二桥上、下游两岸侧各加宽建设5米匝道桥,因受工程建设影响,对小虎二桥桥面原有架设管线同时进行迁改。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以下简称《标准》),工程河段河道顺直,河面宽约490米,水深条件良好,岸线、河势稳定,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水务工程

  拟建水务工程包括联合涌综合整治工程,重建粒珠、联和泵闸工程。

  联合涌综合整治工程拟对原粒珠涌进行改道,并延伸与现状联和涌连通形成新河涌(称“联合涌”),总长1.78千米,西端接粒珠泵闸与外江小虎西水道连通,东端接联和泵闸与外江沙仔沥连通,工程符合有关规划文件要求。

  重建粒珠泵闸位于小虎二桥下游约1.26千米处小虎西水道2左岸,闸内侧接联合涌,工程所处小虎西水道河段较为顺直,河宽约170米;联和泵闸位于沙仔桥上游约230米处沙仔沥右岸,闸内侧接联合涌,工程所处沙仔沥河段较为顺直,河宽约240米。根据《标准》,工程所处河段河床、河势基本稳定,选址满足规范等要求。

  (三)污水干管工程

  污水管道工程拟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于联合涌现状桥上游约18.5米处定向穿越联合涌。根据《标准》,工程所处河段河面宽约35米,河床、河势基本稳定,工程选址满足规范等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及其他有关文件,《广丰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广丰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水务工程及污水管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统称《航评报告》)论证采用的工程所处河段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和代表船型合理,详见表1。

表1 工程所处河段代表船型

航道名称

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

代表船型

代表船型尺度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

小虎西水道2

500吨级货船

67.5×10.8×1.6

500吨级货船

49.9×10.6×2.5

500吨级干货船

45.0×9.8×1.8-2.2

500吨级液货船

45.0×9.6×1.6-2.3

500吨级集装箱船

40.0×9.8×1.8-2.4

500吨级自卸砂船

42.0×12.0×1.9-2.2

沙仔沥

300t级货船

55.0×8.6×1.3

300t级驳船

35.0×8.6×1.3

300t级货船

49.2×8.4×2.2

联合涌

等外

环卫艇

3.5×1.5×0.4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小虎二桥扩建桥梁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3.14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0.86米;粒珠、联和泵闸外江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分别为2.98米、2.76米、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0.97米、-0.82米;污水干管穿越段航道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24米。

  (三)小虎二桥旧桥改造工程(含管线临时迁改)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小虎二桥匝道桥左岸侧加宽位置至大堤外侧约13米,右岸侧加宽位置伸入大堤内侧约17米,加宽桥墩与现有桥墩对墩布置,迁改后的管线高于桥梁梁底,工程对桥梁实际通航净空尺度无影响。

  (四)水务工程

  联合涌整治工程采用复式断面形式,设计河底宽26.25米,航道底高程-1.10米,涌内最低运行水位为0.24米,水深不小于1.34米。根据《航评报告》评价结论,河涌整治后通航条件得到改善,可满足现状通航需求。

  重建粒珠、联和泵闸包括防洪(潮)闸和泵站,设计尺度一致。防洪(潮)闸设单孔排水闸,闸孔宽6米,闸底高程-1.10米,闸顶高程5.74米;泵站均布置在大堤背水坡侧,排水口与堤岸齐平,设计流量为9立方米/秒,排水口前沿抛石护坡,宽5米,粒珠、联和泵闸前沿抛石护脚与小虎西水道2、沙仔沥航道边线最近距离分别约98米、84米。根据《航评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及数学模型研究成果,工程布置对航道水流条件和冲淤变化影响不大,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五)污水干管工程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管道穿越联合涌处的最高管顶高程要求,即不高于-2.10米。设计采用2根DN200 PE管,管道埋置于河床内,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范围内,过河管道实际管顶高程均不高于-8.23米,最小埋深7.13米。管道埋设要求和方案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桥梁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等,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穿越管线工程范围内水下地形监测,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管道顶部留有足够覆土厚度。

  (四)工程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围堰,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