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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海珠桥、海印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2-12-28 14:1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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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2〕61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金沙洲大桥、

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海珠桥、海印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关于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海珠桥、海印桥)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位置

  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拟对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以下简称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以下简称珠江大桥西桥)、海珠桥、海印桥共5座桥梁加装防撞设施。

  (一)金沙洲大桥

  金沙洲大桥(新桥、旧桥)于广清连接线白坭河大桥下游约1.3千米处跨越白坭水道1,工程拟在旧桥上游增设独立防撞墩,防撞墩距桥边线3.5米。

  (二)珠江大桥东桥

  珠江大桥东桥于广清连接线白坭河大桥下游约4.6千米处跨越白坭水道1,所处桥区共3幅桥,两侧为珠江大桥东桥,中间为广茂铁路桥;工程拟拆除现状防撞钢架,在桥梁通航孔主墩上、下游增设独立式防撞墩,防撞墩距桥边线3.5米。

  (三)珠江大桥西桥

  珠江大桥西桥于武广铁路桥下游约1.6千米处跨越雅瑶水道1,所处桥区共4幅桥,自上游向下游分别为地铁5号线珠江大桥、珠江大桥西桥(上游)、广茂铁路桥、珠江大桥西桥(下游),且桥区下游现有一排废弃桥墩;工程拟拆除现有防撞钢架,在珠江大桥西桥(下游)通航孔桥墩上设置固定式柔性防撞护舷。

  (四)海珠桥

  海珠桥于解放大桥下游约300米处跨越东河道2;工程拟在桥梁通航孔桥墩上、下游增设独立防撞墩,防撞墩距桥边线3.5米。

  (五)海印桥

  海印桥于解放大桥下游约2.4千米处跨越东河道2;工程拟在桥梁通航孔桥墩上设置自浮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

  综合考虑上述桥梁结构安全和通航安全需要,原则同意在通航孔桥墩处建设防撞设施工程。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白坭水道1、东河道2、雅瑶水道1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分别为Ⅲ级、1000吨级、Ⅳ级。《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金沙洲大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大桥西桥、海珠桥、海印桥)防撞设施提升专项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的代表船型等合理,详见表1。

表1 工程所处航道的代表船型

航道名称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代表船型

代表船型尺度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

白坭水道1Ⅲ级1000吨级货船

49.9×15.6×2.8

49.9×12.8×2.6
东河道21000吨级1000级杂货船85.0×12.3×4.3
1000吨级邮轮78.0×14.4×4.0
雅瑶水道1Ⅳ级500吨级货船49.9×10.6×2.5

  (二)平面布置和尺度

  金沙洲大桥拟在旧桥通航孔两主墩上游增设2座独立防撞墩。防撞墩由钢管混凝土立柱及联系钢管组成。立柱设三根,直径1.5米,呈等边三角形布置,中心距6.5米;立柱与联系钢管在船舶撞击范围均贴一层防撞护舷。金沙洲大桥通航孔跨径138米,通航孔净宽(承台内缘净距)129米。工程实施后,防撞设施边线在金沙洲大桥承台内缘线以内,未减小桥梁现状通航孔净宽。

  珠江大桥东桥拟拆除现状防撞钢架,在桥梁右通航孔两墩上游、左通航孔两墩下游共增设4座独立式防撞墩。防撞墩由钢管混凝土立柱及联系钢管组成。立柱设三根,直径1.5米,呈等边三角形布置,中心距4米;立柱与联系钢管在船舶撞击范围均贴一层防撞护舷。珠江大桥东桥通航孔跨径2×50米,拆除现状防撞钢架后实测通航孔净宽(承台内缘净距)43.3米。工程实施后,防撞设施边线在珠江大桥东桥承台内缘线以内,未减小桥梁现状通航孔净宽。

  珠江大桥西桥拟拆除现有防撞钢架,在珠江大桥西桥(下游)通航孔桥墩上设置固定式柔性防撞护舷,单侧厚度0.8米。珠江大桥西桥通航孔跨径2×50米,桥墩宽2.3米,承台宽6.7米,拆除现状防撞钢架后实测通航孔净宽(承台内缘净距)43.3米。工程实施后,防撞设施边线在珠江大桥西桥承台内缘线以内,未减小桥梁现状通航孔净宽。

  海珠桥拟在桥梁通航孔桥墩上、下游增设4座独立防撞墩。防撞墩由钢管混凝土立柱及联系钢管组成。立柱设三根,直径1.5米,呈等边三角形布置,中心距4米;立柱与联系钢管在船舶撞击范围均贴一层防撞护舷。海珠桥通航孔跨径49.1米,实测通航孔净宽(桩基础内缘净距)41.5米。工程实施后,防撞设施边线与桥梁桩基础边线内缘对齐,未减小桥梁现状通航孔净宽。

  海印桥拟在桥梁通航孔桥墩上设置自浮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防撞设施顺水流方向长20.4米,垂直水流方向长15.5米,防撞设施周边加装厚0.45米的橡胶护舷,防撞设施单侧总厚度1.7米。海印桥通航孔跨径175米,通航孔净宽(沉井基础内缘净距)153米,桥墩宽11.5米,沉井基础直径22米。工程实施后,防撞设施没有超出沉井范围,未减小桥梁现状通航孔净宽。

  根据《航评报告》关于防撞设施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本工程的建设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较小。工程后,通航孔净宽均未减少,拟建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总体可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结合防撞设施的安装,统筹桥梁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调整、设置,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桥梁、隧道、燃气管线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建设单位应加强防撞设施及其他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行,保障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市港务局、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