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2〕62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英力士苯领高分子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码头港池清淤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江门市江泉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英力士苯领高分子材料(佛山)有限公司码头港池清淤施工项目航道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并配发相应的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你公司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按照粤交航道字〔2022〕54号文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航道管理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