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1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施工项目航道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并配发相应的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你公司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按照粤交航道字〔2022〕54号文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航道管理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