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2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专用航标的函
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设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设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侧面浮标:在船闸上引航道连接段设置2座侧面浮标,在下引航道连接段设置1座侧面浮标,在船闸上、下游锚地设置4座侧面浮标,共7座侧面浮标。侧面浮标为HF1200型浮标,闪光周期为2.5s(0.5+2);左侧浮标标体为白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右侧浮标标体为红色,灯质为单闪红光。
(二)侧面灯桩:在船闸引航道上、下游右侧导航墙首端各设置1座侧面灯桩,在船闸下游左侧设置1座侧面灯桩,共3座侧面灯桩。侧面灯桩为H1.2m钢管灯桩;左侧灯桩采用锥形白色标牌,标身颜色为黑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绿光;右侧灯桩采用罐形红色标牌,标身颜色为红白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红光。
(三)其他标志:在船闸上、下游闸室口各设置1对进出闸信号标,共4座进出闸信号标;在船闸上、下游闸室口各设置1对界限标(不发光),在船闸上、下游左侧导航墙首端顶部各设置1座界限标,共6座界限标;在通航控制河段的上、下游左岸约300米~400米处岸坡各设置1座鸣笛标,共2座鸣笛标;在靠近节制闸上、下游一侧的右岸岸坡各设置1座节制闸标,共2座节制闸标;在船闸下游引航道出口左岸设置1座横流标,共1座横流标。
二、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梅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梅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梅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