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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跨(穿)越航道桥梁和隧道专用航标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3-27 17:3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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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14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跨(穿)越航道桥梁和隧道专用航标的函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跨(穿)越航道桥梁和隧道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8〕2600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跨大汾南水道桥等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8〕3186号)要求,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分别跨越大汾北水道、跨大汾南水道,采用双孔单向通航、单孔双向通航;分别以隧道穿越东莞水道、厚街水道、东莞运河。同意你单位设置桥梁及隧道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跨大汾南水道桥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3盏,共12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二)跨大汾北水道桥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桥梁25#桥墩上、下游迎船面,各垂直设置桥柱灯3盏,共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三)穿越东莞水道隧道

  在隧道上下游约20米适当位置各设置1对管线标,共4座。管线标高4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上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下部写“禁止抛锚”,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三闪红光1盏、周期6s。

  (四)穿越厚街水道隧道

  在隧道上下游约50米适当位置各设置1对管线标,共4座。管线标高4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上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下部写“禁止抛锚”,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三闪红光1盏、周期6s。

  (五)穿越东莞运河隧道

  在隧道上下游约50米适当位置各设置1对管线标,共4座。管线标高4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上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下部写“禁止抛锚”,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三闪红光1盏、周期6s。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东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东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东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