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14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110千伏埔仔至港口双回送电线路工程跨越考洲洋水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关于申请调整110千伏埔仔至港口双回送电线路工程跨越考洲洋水道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航道通航条件,同意对该工程涉航参数进行调整。跨河段电缆线位不变,电缆垂弧最低点高程调整为68.43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设计通航净高对应调整为65.81米,跨越档距调整为997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110kV埔仔至港口双回送电线路工程跨越考洲洋水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1〕202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