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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庄镇罗格围(南线7+560~8+260)防渗固堤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4-07 17:2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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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18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庄镇罗格围(南线7+560~8+260)防渗固堤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关于南庄镇罗格围(南线7+560~8+260)防渗固堤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南庄镇罗格围(南线7+560~8+260)防渗固堤工程位于吉利涌南庄一桥上游约60米-1060米处左岸堤段,工程涉航堤段总长约1千米。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140米-180米,水深条件良好,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吉利涌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Ⅵ级。工程内容包括堤基防渗帷幕、原状岸坡修复及松木桩护岸等内容。其中,防渗帷幕段桩号南7+560~8+260堤段长约700米,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进行防渗处理,靠近南庄水闸部分防渗帷幕长约18.8米,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防渗处理;工程对堤身迎水坡及雨水管进行修复,修复总长约1千米;松木桩护岸总长约570米,基本沿0米等深线布置,桩顶与原地面齐平。拟建工程均位于岸坡修复线内,岸坡修复边线与规划航道最小距离约32米。根据《南庄镇罗格围(南线7+560~8+260)防渗固堤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布置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水闸等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临时施工道路及施工平台等,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