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22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金沙洲大桥专用航标的函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设置金沙洲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海珠桥、海印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粤交航政函〔2022〕618号)及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拟对金沙洲大桥(分为旧桥、新桥两部分)专用航标进行更新调整。同意你单位调整设置桥梁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桥涵标。在新桥通航孔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在旧桥通航孔上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2.0m×2.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新、旧桥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柱上各设置桥柱灯4盏,共32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二)侧面灯桩。在新、旧桥防撞墩迎船面顶部各设置1座侧面灯桩,共4座,侧面灯桩采用无缝钢管,灯桩高2m。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