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2023〕244号
签发人:贾绍明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惠州大亚湾中润达海运有限公司终止经营的请示
交通运输部:
惠州大亚湾中润达海运有限公司原为经营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运输的企业,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为5000总吨。2022年7月,惠州大亚湾中润达海运有限公司因自有船舶运力不符合要求,且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已重新申请缩小经营范围为:广东省内沿海成品油船运输。现该司补充申请终止经营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运输业务,并承诺将原经营许可证寄回交通运输部。经研究,我厅拟同意该司申请,现将有关资料上报(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请予审批。
妥否,请批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钟非凡,联系电话:020-8373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