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2023〕243号
签发人:贾绍明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更新运力的请示
交通运输部: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的企业,该司拟申请通过“退一进一”的方式,申请新增2艘(分别为:11068.95载重吨、11446.14载重吨)油化两用船运力指标,替代该司计划退出市场的“圣油230”“圣油232”轮(分别为:7379.3载重吨、7630.76载重吨),经营国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承诺被替代船舶“圣油230”“圣油232”轮报废拆解。经研究,我厅拟同意该司申请,现将有关资料上报(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恳予审批。
妥否,请批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钟非凡,联系电话:020-8373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