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29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扩建工程桥梁专用航标的函
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扩建工程桥梁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0〕181号)要求,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跨越白沙河、江门水道、睦洲水道、凫洲水道、坦背涌、分流涌、港口河等7条航道的桥梁进行改扩建,其中跨越白沙河、江门水道、睦洲水道、坦背涌、分流涌等5座桥梁采用单孔双向通航,跨越凫洲水道、港口河等2座桥梁采用双孔单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7座桥梁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江门大桥(跨越白沙河)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0m×1.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不发光。
(二)江门大桥(跨越江门水道)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
(三)睦洲大桥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
(四)拱北河大桥(跨越凫洲水道)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0m×1.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2盏,共8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五)广珠公路跨线桥(跨越坦背涌)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0m×1.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不发光。
(六)分流涌大桥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0m×1.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不发光。
(七)港口大桥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中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0m×1.0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3盏,共12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江门、中山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江门、中山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江门、中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