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33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英德市北江黎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工程项目专用航标的函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你单位关于设置英德市北江黎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工程项目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设置英德市北江黎溪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工程项目专用航标,在取水口头部外侧约15m设置右侧专用浮标1座。专用浮标采用HF6.7-B1型右侧专用灯艇,灯质为单闪黄光、周期2.5s。
二、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北江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北江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北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