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33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跨越大汾南水道工程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延期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跨越大汾南水道工程项目航道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并配发相应的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你公司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按照粤交航道字〔2022〕54号文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东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航道管理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