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3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水乡大道延长线麻涌水道大桥专用航标的函
东莞市路桥建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水乡大道延长线麻涌水道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航道局关于在麻涌水道建设东莞市水乡大道延长线麻涌水道大桥涉及航道通航有关问题的复函》(粤航道〔2017〕199号)要求,水乡大道延长线麻涌水道大桥跨越麻涌水道,采用双孔单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桥梁专用航标,麻涌水道大桥上游紧临新沙港铁路桥和玖龙纸业管道桁架桥,通航孔并排对孔布置,3座桥梁专用航标统筹配布,具体如下:
在桥梁通航孔下游迎船面上方正中央设置桥涵标1座,共1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 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桥梁通航孔下游迎船面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3 盏,共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 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东莞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东莞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东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