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39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工程
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工程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工程位于黄田水利枢纽上游约11千米处跨越东江。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Ⅶ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省道S230线东源蓝口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先行工程(K25+570-K28+230)桥梁施工作业方案》,本工程涉航施工主要内容有搭设栈桥、钻孔平台、桩基、钢板围堰、承台、墩柱、上部主梁挂篮悬臂浇筑施工等。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项目采用搭设钢栈桥、钢平台施工,施工期间钢栈桥预留通航净宽60米,通航净高10米。上述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侧面浮标:在大桥轴线上、下游约100米临时航道两侧各设置一座侧面浮标,共4座。
(二)侧面灯桩:在搭设完成的左、右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临近预留通航通道的适当位置各设置一座侧面灯桩,共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如发生台风预警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钢栈桥确保通航需求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积极配合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