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4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竹桥河中桥、大南海通用码头专用线
龙江二号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揭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竹桥河中桥、大南海通用码头专用线龙江二号特大桥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一)竹桥河中桥
在建竹桥河中桥于揭普高速公路竹桥河大桥上游约1千米处跨越德桥套水,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4°。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以下简称《标准》),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61米,河床稳定,水流较平稳,桥梁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龙江二号特大桥
拟建龙江二号特大桥于新老龙江分汊口下游约1.1千米处跨越龙江,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4°。根据《标准》,工程处于河道微弯处,河宽约300米,在桥梁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的前提下,桥梁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竹桥河中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新建铁路大南海通用码头专用线龙江二号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统称《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和代表船型合理,详见表1。
表1工程所处河段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竹桥河中桥、龙江二号特大桥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分别为1.9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6.2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0.40米、-0.19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竹桥河中桥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设计方案提出桥梁基本一孔跨过通航水域,通航孔跨径40.6米,通航净宽33.5米,通航净高5.0米,上述尺度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龙江二号特大桥采用双孔单向通航方案。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2×64米,通航净宽52.4米,通航净高8.0米,上述尺度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桥区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四)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要求拆除临时栈桥、施工平台及围堰等,并清除其他施工残留物等。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