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41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官坦、
茂丰、三沙泵闸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关于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官坦、茂丰、三沙泵闸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重建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官坦、茂丰、三沙泵闸分别位于京珠高速沙湾大桥下游约230米、1030米、2360米沙湾水道右岸处。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道较顺直,河面宽阔,河床稳定,水深条件良好,选址符合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临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Ⅰ级。泵闸涉水工程自内向外主要有水闸、泵站、消力池、海漫等建筑物。
官坦泵闸水闸孔宽为一孔7米,闸底板顶高程为-1.4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闸顶高程为2.94米,水闸设计流量为31.6立方米/秒,泵站设计流量为27立方米/秒,海漫段抛石边线与航道边线的最小距离约38米。
茂丰泵闸水闸孔宽为两孔6米,闸底板顶高程为-1.66米,闸顶高程为5.64米,水闸设计流量为39.3立方米/秒,泵站设计流量为9立方米/秒,海漫段抛石边线与航道边线的最小距离约140米。
三沙泵闸水闸孔宽为一孔6米,闸底板顶高程为-1.86米,闸顶高程为5.64米,水闸设计流量为28.3立方米/秒,泵站设计流量为5立方米/秒,海漫段抛石边线与航道边线的最小距离约148米。
根据《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官坦、茂丰、三沙泵闸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及数学模型研究成果,工程的设置和作业对河床变化、水流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较小。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警示标志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围堰等,并清除其他施工残留等,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