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44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狮子洋通道(狮子洋特大桥)T8合同段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狮子洋通道(狮子洋特大桥)T8合同段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狮子洋大桥在虎门大桥上游约8千米处自西向东依次跨越南北台水道、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广州港小船航道北段,本项目T8标段主要为跨越南北台水道桥梁(含西侧主墩)施工。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通航3000吨级海轮。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采用钢栈桥和平台辅助施工,上部缆索采用跨河猫道辅助施工,主桥钢桁梁采用缆载吊机装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施工平台基本未伸出上游堤岸前沿线延线,不占用主航道,平台前沿距南北台水道航道边线约285米,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占用部分靠岸侧水域,除导索过江和航道内上部结构箱梁吊装时需施工封航,其余时段预留南北台水道原135米航宽通航,通航净高不低于60米,上述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专用灯桩:在施工平台外侧适当位置各设置1座专用灯桩,共2座(保留现状专用灯桩2座)。
(二)施工提示牌:在桥区上、下游约500米处各设置1座施工提示牌,共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如发生台风预警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钢栈桥确保通航需求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8年3月27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