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44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工程(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
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广州打捞局:
你公司关于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工程(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工程金沙洲大桥、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分别位于广清连接线白坭河大桥下游约1.3千米、4.6千米处跨越白坭水道。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Ⅲ级。
拟建城维计划-市政桥梁防撞设施提升专项工程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位于武广铁路桥下游约1.6千米处跨越雅瑶水道。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Ⅳ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采用搭设简易施工平台和施工船舶进行桥梁防撞设施施工及营运期航标更新改造。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金沙洲大桥施工期间,维持现状通航孔通航;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东桥施工期间,维持现状通航孔通航,其中Z1-Z9成孔及沉桩、Z4-Z12施工平台安装等工作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其他时段正常通航;广佛放射线珠江大桥西桥施工期间,维持现状通航孔通航,其中施工首尾两天运输材料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其他时段正常通航。上述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金沙洲大桥:增设侧面浮标4座、施工提示标志2座、警示灯2盏。
(二)珠江大桥东桥:增设警示灯4盏。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积极配合广州、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广州、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