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44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
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惠州市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以下简称“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位于金山大桥上游约600米处西枝江左岸处。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260米,岸滩稳定,水深条件良好,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西枝江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Ⅲ级。拟建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清污机段、前池段、进水池段、厂房段、出水箱涵渐变段、出水箱涵段、防洪闸室段、消力池段、海漫段、抛石防冲槽段、护底段。泵站垂直于堤岸布置,泵房位于岸上,堤外涉水部分为绿滨垫护底段,泵站设计最大排涝流量为20.5立方米/秒。外江侧绿滨垫护底宽12米,面高程为8.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绿滨垫护底外缘线伸出堤岸距离约64.8米,距西枝江航槽边线约58.7米。根据《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及数学模型研究成果,工程的设置和作业对河床变化和水流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可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本工程同步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等,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残留物,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