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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肇庆市九市镇大岭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项目取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10-11 15:0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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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47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肇庆市九市镇大岭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项目取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肇庆润盛石场有限公司:

  关于肇庆市九市镇大岭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项目取水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肇庆市九市镇大岭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项目取水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通用码头(在建)下游约86米西江左岸侧。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床稳定,水深条件良好,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Ⅰ级。取水工程包括浮船、栈桥及后方固定墩,浮船尺寸为6.9米×3.5米,取水总规模为139万立方米/年,瞬时最大取水量约0.27立方米/秒。取水浮船最外侧伸出堤顶约42米,与规划航道边线最小距离约304米。根据《肇庆市九市镇大岭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项目取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取水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取水口的设置和作业对河床变化、水流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较小。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当地航道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附近必要的航道整治和日常养护作业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