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退运110千伏江滩线导地线拆除工程跨越增江施工项目通航
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退运110千伏江滩线导地线拆除工程于广深铁路桥上游约950米处跨越增江。工程所处位置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Ⅵ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导地线拆线施工,计划将5条导地线分4次逐相拆除导地线,采用旧导地线带牵引绳的施工方法。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制,不设置施工助航标志,交通管制时间为每天凌晨00:00-02:00时段。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三)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四、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的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