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53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T6合同段施工期小虎沥水道临时构筑物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T6合同段施工期小虎沥水道临时构筑物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狮子洋通道工程T6合同段施工期小虎沥水道已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1〕454号)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因狮子洋通道工程的建设拟于小虎大桥上游约1.1千米、小虎二桥下游约1.4千米处紧邻小虎沥水道桥跨越小虎西水道搭设临时栈桥、临时平台以及临时支墩用于运输材料及水中桥墩作业,使用期限至小虎西水道桥施工完成为止。工程所处河段河道稳定。水深、水流条件较好,综合考虑航道通航条件和工程使用要求,在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工程选址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可控。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桥梁所涉小虎西水道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Ⅳ级。《狮子洋通道工程T6合同段施工期小虎沥水道临时构筑物航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选用500吨级杂货船(67.5米×10.8米×1.6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商品集装箱运输船(49.9米×12.8米×1.6- 2.4米)作为代表船型,代表船型合理。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建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3.13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77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施工期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
搭设主栈桥,桩基施工平台及主桥下部结构施工,占用部分水域,通过主栈桥之间的通航孔进行通航。此阶段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主栈桥通航净宽95.78米。
2.第二阶段
搭设支栈桥,顶推平台及临时支墩,占用部分水域,通过临时支墩之间的通航孔进行通航。此阶段采用单孔单向通航方案,通航净宽为49.60米。
3.第三阶段
拆除临时构筑物,进行桥面系及附属结构施工,通过主栈桥墩之间的通航孔进行通航。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通航净宽为132.40米,净高15.38米。
在落实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下,施工期栈桥施工方案满足通航需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桥区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当地航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工程附近航道整治、航道日常养护作业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使用期满,建设单位须及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并彻底清理影响通航的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