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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友兰地桥和旺竹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11-16 16: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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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55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友兰地桥和旺竹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化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广东省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整治工程友兰地桥和旺竹桥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友兰地桥于林尘拦河闸下游约4.6千米处跨越罗江,于原址拆除重建,重建桥梁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方向交角约9°。工程河段河宽约74米,河势基本稳定。

  旺竹桥于翰堂拦河闸下游约2.1千米处跨越平定水,于原址拆除重建,重建桥梁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方向交角约7°。工程河段河宽约32米,河势基本稳定。

  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等标准,以上桥梁选址均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及其他有关文件,友兰地桥所处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Ⅶ级,旺竹桥所处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Ⅷ级。《广东省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整治工程友兰地桥和旺竹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分别选用50吨级货船(32.5米×5.5米×0.7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30吨级货船(24.0米×4.5米×0.6米)作为代表船型,代表船型合理。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友兰地桥、旺竹桥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分别为17.3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32.25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12.94米、27.80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两座桥梁均采用双孔单向通航方案。友兰地桥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2×24.0米,通航净宽为20.8米,通航净高为4.7米。旺竹桥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2×16.0米,通航净宽为13.2米,通航净高为5.6米。上述尺度均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桥区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

  (三)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水文站等涉水建筑物(设施)的影响分析,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四)旧桥水中墩柱通航孔范围内桥墩拆除到规划航道河床底标高以下0.5米和河床面以下0.5米中的低值;非通航孔范围内桥墩拆除到河床面以下0.5米。

  (五)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当地航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工程附近航道整治、航道日常养护作业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