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广州、珠海、汕头、惠州、东莞、茂名、潮州市港航(口、务)管理局,省交通集团、航运集团: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交政法发〔2013〕37号)要求,今年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作是继续组织开展和推进“四大重点领域”、“八大重点工程”的建设;总结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排示范项目经验,开展示范项目后评估工作,强化理念意识,健全体制机制,深化试点示范;用好专项激励政策,巩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宣传推广交流,为实现《广东省交通运输“十二五”节能减排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奠定基础。具体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一)道路运输领域。
1.继续深入推进甩挂运输,优化货物运输组织化程度,促进运力结构调整。试点单位重点做好与传统货运相比,示范项目估算每年可节约折合标准煤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数据统计工作。
2.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全面推进我省绿色货运项目,争取在项目示范期内实现项目所预定的货运行业节能减排目标。省绿色货运项目应定期发布项目进度简讯,加强宣传力度。
3.积极推进我省综合运输一体化。一是加快城市公交枢纽和场站建设;二是推进航空与道路运输的衔接,完善机场公共交通接驳服务;三是推进轨道交通与道路运输的衔接;四是大力发展跨市公交。
4.严把车辆技术关,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提升我省道路运输车辆节能减排总体水平。
(二)水路运输领域。
1.继续推进港口厂桥“油改电”和船舶使用岸电工作。
2.继续加强粤港合作,控制远洋船舶污染。我厅已制定《珠三角地区控制远洋船舶污染空气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已报交通运输部审批。推动在珠三角控制水域远洋船舶转用低硫燃油(“泊岸转油”)和靠港远洋船舶使用岸电(“船舶岸电”)等工作。
3.继续推进铁水联运工作。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加强铁路与港口衔接、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通过铁路与港口的对接,大量的港口货物运输通过铁路完成,相对传统的公路运输模式,铁路运输节能减排的比较优势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的结构性节能减排成效将逐步显现。
4.推动大宗货物低碳运输北江示范项目,引导大宗货物选择水路运输,促进形成水运替代效应。加快淘汰小型老旧船舶,引导内河单壳油船、化学品船,船龄20年以上载重300吨以下的高能耗、高排放、低性能船舶逐步退出营运市场。推进全省水运市场一体化,加快“江海联运”集疏运体系建设。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研究适应珠江水系航道、水流和桥梁特点的新型船舶。
(三)城市客运领域。
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公
交领域的应用。一是推动落实发放中央对城市公交油价补贴资金28.6 亿元;二是指导深圳市加快公交都市建设,并积极争取将广州等市纳入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三是指导有关地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珠三角地区所有更新和新增公交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政策。
(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
1.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使用LED照明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推广LED照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科函〔2012〕155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公路隧道节能技术应用的示范试点工作,通过推进广乐、博深等新建高速公路隧道照明以及广佛、广深已建隧道、路灯照明和收费广场、服务区LED照明技术改造等示范试点项目,逐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的隧道LED照明技术,制订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的有关地方标准。总结LED照明路段的应用情况,推广高速公路隧道节能设计,应用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为推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隧道LED照明技术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2.推动交通运输建设材料循环利用工作。各建设单位及养护单位对沥青厂拌冷再生、就地热再生等建设材料循环利用后,总结相关经验报厅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
3.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运用风能、太阳能以及LED照明等技术在高速公路项目中实施道路和隧道照明。
4.在广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贯彻节能减排理念。一是在设计上尽量减少高填深挖,减少弃方,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减少人工构造痕迹;二是开展设计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施工机械化、工厂化、集成化水平,以消除设计通病,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建设成本;三是深入开展相关科研课题及引入咨询服务,多方位促进节能减排技术。
5.大力开展和推广运用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的研发工作。结合实际,在工程实践中积极推广应用“厂拌冷再生泡沫沥青混凝土成套施工技术研究”、“基于交通流理论的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技术研究”、“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公路智慧型节能供电关键技术研究”、“表层渗透再生修复技术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面)预养护中的应用研究”等研究成果。
(五)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领域
1.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工作。推进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建设,重点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联网收费和联网监控,提高行车效率,缓解交通运输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
2.开展基于物联网的城市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感知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运输引导、停车诱导、城市公交智能管理、实时路况、客货车辆管理、危险品运输管理、电子通关等方面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
二、继续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项目及宣传月工作
(一)开展2013年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申报推选工作,总结2011至2012年度节能示范项目经验,开展示范项目后评估工作。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委)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广工作及推荐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同时要积极组织本地(市)开展和推广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工作。
(二)加强对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单位深圳、广州的督促指导,做好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并及时总结。
(三)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区域性和绿色低碳港口、公路主题性试点工作。做好深圳市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城市区域性项目实施方案和主题性试点项目绿色低碳港口蛇口港和绿色低碳公路广中江高速公路实施方案的初审和报送工作,并加强对主题性试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完善和发布相应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等工作。
(四)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及省节能专项资金、低碳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做好2013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继续配合交通运输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示范项目工作和“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各地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委)、各相关企业在积极配合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关于节能宣传工作的有关部署,开展2013年度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地区及单位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活动氛围。
三、开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和能力建设
(一)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十二五”节能减排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我省建立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调研和研究工作。
(二)加强节能减排的结构性能力建设、技术性能力建设及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
四、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宣传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通过对省交通科技平台的升级工作,实现厅直属单位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上报送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做好2012 年厅直属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努力完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2013 年节电、节水和节油目标。
附件:交政法发〔2013〕37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交通运输部政法司, 省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
委, 各交通运输协( 学) 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 年 3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