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1〕54号)和我厅《印发广东省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1424号)的要求,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评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按照粤交基函〔2011〕1424号和考核细则的要求,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统一标准的原则,结合各市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对2011年度本市(含顺德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对2011年度所辖县(区)交通基础设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按粤交基函〔2011〕1424号要求,将2011年省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细化至各相关县(区),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根据县级考核细则,对各县(区)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指标情况进行考核。
三、请于
四、考核内容
(一)高速公路建设:《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关键环节责任目标分解表的通知》(粤交基〔2011〕241号)相关内容的完成情况。
(二)断头路和瓶颈路建设:《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11〕818 号)相关断头路和瓶颈路201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三)客运站、亭建设:《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1〕34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运〔2011〕835号)的要求,各市(县)“2011年底,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三个百分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农村公路建设:《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公路省投资补助建设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11〕1030号)201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五)水运工程建设:《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水运工程建设考核项目的函》(粤交基函〔2011〕2662号)201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资料(考核文件电子版、高速公路建设简报、会议纪要等)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www.gdcd.gov.cn)的政策法规-公路管理中下载。
(二)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
高速公路建设:梅晓亮,联系电话:83834904
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曾林,联系电话:83730032
断头路和瓶颈路:邹普尚,联系电话:83881525
客运站、亭建设:冯春平,联系电话:83730213
农村公路建设:陈敏坚,联系电话:83825927
水运工程建设:吴伟江,联系电话:8383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