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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布《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JTS150-2007)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1-10 08:46 来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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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2007年第45

 

  现发布《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50-2007,自20082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第2.0.4条、第4.0.6条、第5.0.3条、第6.0.1条、第7.0.5条和第7.0.7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水运 标准 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交通部办公厅                                            2007年12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