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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0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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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法规字〔2023〕2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和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2023年广东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交通强省建设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推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粤交法规字〔2021〕252号)落地落实。按规定向上级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立法。积极做好《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出台和宣贯。认真开展《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结合行业热点难点与新动态积极开展立法起草工作,及时申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三)深入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请示事项以及民事合同等合法性审核,落实好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业发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及时对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

  (五)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结合地方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抄送的复议案件情况,指导地方改进执法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维护好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转送复议申请至相关部门处理。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完善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机制。加大与改革相关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执法运行保障等政策出台,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上下级、内设机构之间的联合协同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效能,最大程度凸显综合执法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动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执法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地应立足实际抓好年度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训练、达标测试,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一专多能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做好常态化查纠整改。督促指导各地市进一步优化完善问题清单管理机制,每月汇总更新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库,研究建立“12328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移交件、各地市主动上报线索”三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线索汇总研判处置机制。密切跟踪执法领域舆情事件,敦促各地对举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二)落实执法为民实践。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规定,严格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相应操作流程与指引,大力推行轻微免罚与首违不罚告知承诺,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三)持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按照“整合-重构-协同-提升”的建设思路,积极推进省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实现省交通运输执法综合数据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的交互共享。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完善各地执法监督力量,构建全省执法监督网络,推动地市采取异地交叉方式组织开展全省暗访督查工作,并筹划建立异地暗访督查长效化工作机制。细化优化《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指引,有效落实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五)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省市两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具体举措落实到每一位一线执法人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严从紧从实推动标本兼治的制度措施落地生根。

  五、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落实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实施《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推进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六、扎实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工作

  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继续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2023年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和年度学法考试,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