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通知》(监发〔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监察 法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