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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1-29 14:1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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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关于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 .png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粤机编发〔2021〕18号)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督导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粤交〔2020〕8号)于2021年1月10起施行,填补了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空白,有效地保障了省管铁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我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省管铁路建设管理的新形势,结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近期发生的珠海“7.15”隧道透水事故、“7.25”桥梁箱梁垮塌事故等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要求精神,以及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我省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亟需对原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完善,以更好落实我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省管铁路监管制度体系。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办法和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铁路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各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各级铁路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从业单位具体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化、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明确了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广东省审批核准的高速铁路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与广东省合资省方控股铁路等省管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针对我省委托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代建的省管铁路项目,明确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同时参照国铁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五、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原则是什么?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审批(查)、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从业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六、各级铁路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如何分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我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省管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由其(含2019年机构改革前由广东省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国铁集团与广东省政府联合审批初步设计的省方控股合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初步设计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按照规定协助其上级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由其上级具体负责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是什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承担铁路建设工程任务的从业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含代建)、监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办法对项目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及应满足的安全生产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相比原《办法》,细化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及其他从业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根据我省铁路建设实际情况,增加了代建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各从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国家、省和沿线县(区)级以上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