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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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全力做好水路运输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9 11:06 来源:本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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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东各地陆续复工复产  

云浮市的水路运输和港口码头也开动了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  

如何做好有效防控  

保障安全生产及复工复产呢?  

云浮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起来看看  

 

1月30日起,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前往各水运企业、港口码头指导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复工复产工作,并对全市12家水路运输企业、58家港口码头企业的进出车辆、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截至2020年2月12日,共排查进出港口码头车辆258辆,检测体温人员320人次。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一是各码头靠泊的船只严格落实严禁船员上岸,需要补给的由靠泊码头负责统一配送;二是全体船员要配合防疫防控工作,进入云浮市的外省船员自行在船隔离14天,外市的隔离7天;三是做好码头场内的卫生消毒、人员检查测温、登记工作;四是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切断从水路传播病毒途径,确保不漏一人。 

目前,已复工港口企业10家,已复工水运企业0家。检查组要求水运企业、港口码头要在复工前按照指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复工。  

水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到“五个到位”。高度重视,措施要到位,返岗人员排查要到位,防护用品配备要到位,营运船舶要管控到位,从业人员培训要到位。  


港口码头企业复工复产要求:  

(一)应配备相关防疫防控设备(包括设立发热、干咳人员留置室、消毒液、口罩、手套、体温检测器、洗手液等)码头企业所有员工一定要配戴医用口罩,全面做好防护工作。  

(二)对码头及进出码头车辆实行每天的清洁、消毒并登记。  

(三)对码头员工、靠港船船舶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排查是否有来自疫区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工作人员。  

(四)对所管区域实行每天一提醒,每天一检查,每天一报告,重点检查进出码头人员及靠港船舶上下人员的体温检测,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报告及移交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做好我市水路运输和港口码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复工复产工作,全力维护我市水路运输和港口码头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继续做好已复工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卫生防疫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信息一日一报制度。  

(二)督促有复工意愿的企业按照指引落实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方面要到位。  

(三)加强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及时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企业,加强巡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