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6-25 08:4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粤交案函〔2019〕35号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少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港珠澳大桥仍待完善的细节问题及建议的提案》(第20190035号)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珠海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港珠澳大桥自2018年10月24日正式通车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桥运行平稳有序,运营总体情况良好。您的提案围绕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功能,增加大桥交通量提出了很好的政策建议,我们将在有关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吸收采纳。
        一、关于优化通行规则及改善硬件设施
港珠澳大桥开通运营以来,粤港澳三方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建立大桥运营保障机制,积极部署做好大桥重大节假日运营保障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并根据大桥的通行状况对通行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以吸引更多车辆通行大桥,发挥大桥的作用。
        (一)加强大桥穿梭巴士运输保障
        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运力充足,常规巴士数量已增加至162辆。为应对周末及节假日高峰客流,穿梭巴士公司已与相关直通巴士公司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客流高峰时期,可调配60辆直通巴士支援穿梭巴士,提高三地口岸旅客输运能力。在三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大桥口岸穿梭巴士顺利通过2018年圣诞节和2019年春节、清明节、复活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以及黄色暴雨天气的考验,大桥穿梭巴士运输保障措施充分,未出现买票难、乘车难问题。另,在港珠澳大桥开通运营初期,考虑到穿梭巴士内部空间有限,为保障旅客乘坐的舒适度,穿梭巴士公司提出限制携带行李的标准,但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已不再对乘客行李规格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二)优化大桥运营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大桥运营管理,三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穿梭巴士公司等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编制运输保障方案,做好人员、车辆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客流评估预测,开展应急演练等保障措施,确保口岸车辆和旅客通关高效顺畅。针对大桥开通初期出现的赴港“一日游”旅游团众多、高峰时段穿梭巴士运力紧张问题,三方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补充了穿梭巴士机动性运力,提升大桥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效率;对赴港旅客进行疏导和旅行团管理,如督促穿梭巴士公司研究推出网上售票和团体旅客网上预约系统,避免团体旅客集中在同时段出入境;协调大桥珠海口岸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牌和通关指引,增加出入境大厅、随车验放厅旅检通道数量。同时,广东省公安厅已及时采取了多项措施打击炒卖大桥口岸两地牌车指标等不法行为。
        二、关于放宽私家车配额
        (一)放宽大桥口岸粤港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
        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小汽车指标的申请范围较其他口岸进一步扩大,申请条件更加宽松。主要是扩大了申办对象范围,由原来的境外公司、个人扩大到其他经济组织(含医疗机构、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申办条件更加宽松。对原已申办其他口岸小汽车指标的企业,不受限制,仍可继续申办;同时,大幅降低申办条件,取消商户的投资额限定条件,降低纳税标准,由原上一年度的山区15万元、非山区30万元的纳税标准降低到10万元,且为三年累计金额,最高降幅达90%。由于准入条件低,企业申请踊跃,香港入境车和内地出港车指标发放数量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和12月25日超过总数,广东省公安厅暂停受理指标申请。因此,现阶段暂不适合降低指标申请条件,待港珠澳大桥口岸指标申请恢复受理后,广东省公安厅将综合评估大桥交通量和口岸通行能力因素,专题研究放宽指标申请条件。
        (二)有序增加跨界通行车辆配额
根据粤港澳三方协商达成的共识,现有粤港、粤澳小汽车各分两个阶段实施通行大桥口岸政策,这些车辆可经大桥口岸多次往返内地与港澳。粤澳小汽车方面,第一阶段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准许粤澳公务车和2018年10月至12月底批文到期的粤澳小汽车免加签通行大桥口岸;第二阶段从2019年1月1日起准许其余粤澳小汽车加签通行大桥口岸。粤港小汽车方面,第一阶段,准许现有通行皇岗、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粤港小汽车于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免加签试用通行大桥口岸;第二阶段,准许现有通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小汽车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免加签试用通行大桥口岸。上述通行政策实施情况较好,港珠澳大桥三地口岸运作正常,周边道路交通顺畅。
为争取适当增加大桥口岸粤港小汽车指标,粤港相关部门积极协商,香港方提出考虑到大桥港方口岸连接线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建议审慎处理、循序渐进增加指标,在香港屯门至赤鱲角南面连接路启用以及第二批粤港小汽车免加签通行大桥口岸政策实施后,根据香港口岸及连接路的承受能力,陆续增加大桥口岸粤港小汽车指标数量。2018年4月8日,香港运输署宣布将按粤港两地政府协商安排,增加4500个粤港跨境私家车香港配额,由4月15日开始分批使用大桥往来粤港两地。
        三、关于适当调整配套设施收费标准建议
    (一)关于大桥主桥收费标准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车辆通行收费标准是根据《港珠澳大桥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三地政府协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定价目录》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港珠澳大桥跨界通行政策研究及大桥主体工程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收费年限、运营成本、车流量等因素,并组织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公布执行。由于大桥通车时间不长,粤港澳三地经大桥的商贸往来还需要一个调整培育过程,三地政府也正在研究和优化大桥的相关通行政策,收费标准不适宜立即调整;后续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跟踪、监测和评估,根据大桥实际运营情况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
    (二)关于珠海口岸停车场收费标准
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社会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于2018年10月22日试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26日;其轿车、小型客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与当地(珠海市拱北地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基本持平,略低于社会办的经营性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珠海口岸停车场使用率的高低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港珠澳大桥的车流量。
目前,珠海口岸停车场现行轿车、小型客车(5座以上12座以下)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5元/每车半小时、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100元;自2019年1月21日起,对长时间(10小时以上)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实行优惠政策,收费标准由原最高200元优惠至最高100元。珠海市将在珠海口岸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后,根据大桥运营实际情况和珠海口岸停车场运行一年的情况再研究进行适当调整。
四、关于扩大宣传,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建议
港珠澳大桥建设者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杰出代表,他们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为广大建设者、劳动者树立了学习的榜样。2019年2月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向港珠澳大桥建设者学习的决定》,在全国开展向港珠澳大桥建设者学习的活动。2018年10月22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授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2018年12月28日,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珠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据初步估计,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共接待参观访问200余批5000余人,向社会各界普及港珠澳大桥建设技术与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有关单位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港珠澳大桥建设工作,如,我省授予了港珠澳大桥建设团队“南粤楷模”荣誉称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联合制作了纪录电影《港珠澳大桥》,已于今年“五一”期间在全国上映,影片回顾了港珠澳大桥建设者们自力更生、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展现了大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领先世界的关键技术,是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的优秀教材,社会反响强烈。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调集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制作融媒体产品,设计系列公益宣传画,组织“百姓宣传”,唱响爱国主义旋律,生动讲述港珠澳大桥建设者在建设过程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担当,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展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建设大型跨海交通工程的伟大意义,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鹏飞,020-83730763)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24日